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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公司注冊資本500萬,A股東占比47%實繳52萬,認繳235萬。我們B股東占比20萬實繳100萬,認繳100萬。C股東占比33%實繳0,認繳165萬?,F在ABC股東分別把持有股權給另外一個人,AB股東評價轉讓,C股東認繳0,現在資產負債表實繳152萬-是AB股東的,然后稅務局認定C股東轉讓價格偏低,要按凈資產去計算轉讓價格152萬的33%去進行轉讓,那么C股東不是虧了,人家沒有實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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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在2024年7月1日新修訂的《公司法》施行后,公司的注冊資本繳納制度有所調整。根據新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
對于C股東的情況,雖然其沒有實繳出資,但在股權轉讓時,稅務局認定轉讓價格偏低并按凈資產計算轉讓價格,這是有一定依據的。
新《公司法》的實施旨在規(guī)范公司注冊資本制度,保障債權人的合理信賴和交易安全。雖然C股東可能認為自己沒有實繳而感到吃虧,但從法律和稅務的角度來看,公司的凈資產反映了公司的實際價值,按照一定比例計算轉讓價格是為了確保稅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07/12 18:20
84785046
07/12 18:21
老師,您這個不作為證據依據,要參考2014年76號文件,第十四條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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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8:22
凈資產是對應份額去計算的
云苓老師
07/12 19:19
稅務局一般是這樣操作的
84785046
07/12 19:28
為啥按這樣操作呢?沒有什么依據耶
云苓老師
07/12 21:47
稅務局對股權轉讓價格是否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判斷,主要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根據該辦法第十二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1. 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yè)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yè)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2. 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3. 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yè)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4. 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yè)的企業(yè)股權轉讓收入的;
5. 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6. 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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