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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專項附加扣除在手機里申報了,為什么在電腦上進行個稅申報工資時,沒有把專項附加扣除自動帶入扣除呢?

84785036| 提問時間:07/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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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1.未進行信息同步: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塊,點擊【下載更新】,下載各渠道(稅務局端、扣繳端、web、app 端)填報并指定給該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時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自行選擇下載全部人員或下載指定人員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本地有未報送成功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先通過【報送】功能報送后再下載。 2.員工選擇申報方式錯誤:檢查員工在手機 app 上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時,是否選擇了“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如果選擇的是“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將不會在每月工資中進行抵扣。個人可以在個人所得稅 App 中檢查:是否可以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中查詢到當年的填報記錄,如無法查詢到,將不會在每月工資中進行抵扣;是否選擇了正確的預扣預繳法人公司,如法人公司選擇錯誤,也將無法正常參與抵扣。 3.其他情況:若核對以上信息均正常,仍無法正常進行個稅專項抵扣,可聯(lián)系財務部門或咨詢申報服務熱線解決。 若員工自行在手機 app 端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員工可通過“個人所得稅 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web 端”等自行更新,然后通知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下載更新】,下載最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如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繳義務人在客戶端采集的,當信息發(fā)生變化時,員工需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修改】,更新填報信息。 對于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發(fā)生變化的,每個扣除年度只需要向扣繳義務人提供一次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即可,無需按月提供。但如果員工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補報,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余月份發(fā)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員工一年內都沒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員工可以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內,于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07/1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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