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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預支工資,然后到發(fā)放工資的時候扣除他預支那一部分,怎么做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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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借:應付職工薪酬-預支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收到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預支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這樣操作即可。
09/0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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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6:52
當時員工預支工資我做的分錄是,應收賬款-xx 貸庫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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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6:53
這樣是不行嗎,需要做應付職工薪酬-預支工資嗎
堂堂老師
09/02 16:54
不行哦!預支工資應該用應付職工薪酬-預支工資來做分錄,這樣會計處理才規(guī)范。應收賬款是用來記錄應收款的,用錯了分類。記得調整哦!
堂堂老師
09/02 16:56
您是對的,我的解釋有誤。對于員工預支工資的情況,正確的會計分錄應該是:
1. 當員工預支工資時,公司先墊付這筆款項,所以公司的賬務處理應該是:
借:應付職工薪酬 - 預支工資
貸:庫存現金 或 銀行存款
2. 在后續(xù)的發(fā)薪日,從員工的應發(fā)工資中扣回預支的部分,這時的會計分錄應該是:
借:應付職工薪酬 - 預支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
同時,為員工計算并支付實際的工資,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 - 工資
貸:庫存現金 或 銀行存款
這樣的會計處理遵循了權責發(fā)生制原則,確保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感謝您的指正,希望這些信息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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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6:56
好的老師,工資可不可以比如8月發(fā)7月的工資,然后八月就計提發(fā)放一起做分錄呀
堂堂老師
09/02 16:58
可以的,8月發(fā)7月工資,可在7月計提,分錄為:借工資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這樣操作合理合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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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6:59
不能在8月就發(fā)放就計提嗎,分錄做到8月,8月才開賬套
堂堂老師
09/02 17:00
可以的,7月工資在8月發(fā)放,分錄在8月做。先借工資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月底開賬套時確認成本或費用。這樣操作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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