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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利潤1066萬,稅法視同銷售收入125萬視同銷售成本52萬。無其他調整事項。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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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125-52=11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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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6:01
凸凸
10/21 16:07
為什么需要考慮視同銷售的部分
趙老師
10/21 16:11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因為在企業(yè)所得稅中的視同銷售收入是要計稅的,要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納稅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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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凸
10/21 16:18
收入調增可以理解,但是成本調減不太能理解,本身的會計利潤1066不是已經包含了這部分成本費用了嗎?
趙老師
10/21 16:58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會計上不視同銷售的話,成本也就不會扣除的,所以在確認視同銷售收入的時候也是要調減視同銷售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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