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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系某市居民,于 2015 年 2 月以 50 萬元購得一處臨街商鋪,同時支付相關稅 費 1 萬元,購置后一直對外出租。2022 年 5 月,將臨街商鋪改租為賣,轉讓給他人,簽訂了不動產轉讓合 同,合同中注明含增值稅轉讓價格為 80 萬元,經(jīng)相關評估機構評定,房屋的重置成本價為 70 萬元,成新 度折扣率為 80%。 老師,對于此題,1.轉讓環(huán)節(jié)應繳的增值稅時,為什么不是(80-(50+1))/1.05*5%,而是(80-50)/1。05*5% 2。在計算土地增值稅可扣除項目,為什么不加+1,購入時支付的相關稅費1萬,70*80%+0.17+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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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規(guī)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所以這里是(80-50)/1.05*5%。
2.這里是銷售舊房,計算允許扣除的項目時。
(一)評估法 | 1.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 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支付憑據(jù)的,不允許扣除 |
2.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重置成本價:是指假設在估價時點重新取得全新狀況的估價對象的必要支出,或者重新開發(fā)全新狀況的估價對象的必要支出及應得利潤 | |
3.與轉讓有關的稅金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 | |
4.評估費 因隱瞞、虛報成交價格等而按評估價格計稅時的評估費不可扣 |
祝您學習愉快!
11/2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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