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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動產(chǎn)一物多賣給甲乙雙方,甲乙都支付了部分價款,那么誰可以獲得所有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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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秦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擁有多年考培輔導經(jīng)驗,善于總結(jié)和歸納,擅長用簡單的小例子解釋問題原理,能化繁為簡,深入淺出,深受學員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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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買賣合同解釋》規(guī)定,在普通動產(chǎn)情形,如果出賣人就同一標的物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先行受領(lǐng)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quán)已經(jīng)轉(zhuǎn)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均未受領(lǐng)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均未受領(lǐng)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所以誰先受領(lǐng),誰就可以主張取得所有權(quán);都沒受領(lǐng)的話,誰先支付價款,誰可以主張取得所有權(quán)。
祝您學習愉快!
04/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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