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集中度企業(yè)合并業(yè)務判斷集中度測試中,由遞延所得稅負債影響形成的商譽。老師我又來麻煩您,在公式1中:1、總資產公允價值=合并中取得的非現(xiàn)金資產公允價值+(商譽)-遞延所得稅資產-由遞延所得稅負債影響形成的商譽。在圖片的例子中負債是不包含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所計算出的商譽金額(8000-6000)并沒有受到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影響,為什還要扣除遞延所得稅影響形成的商譽呢?2、就算是扣除非核心商譽,這里計算出來的商譽是全部的商譽(購買方支付的對價+購買日被購買方少數(shù)股東權益的公允價值+購買日前持有被購買方權益的公允價值-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可是后面扣除非核心商譽時為什么要乘80%的持有比列呢?

wangxiaodong| 提問時間:07/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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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實務專家,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已解答10095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在計算總資產公允價值時,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影響被考慮在內,但不是通過直接減去遞延所得稅負債,而是通過調整商譽的計算。如果遞延所得稅負債影響了商譽的金額,那么在計算總資產公允價值時,我們需要從商譽中減去這部分由遞延所得稅負債影響形成的商譽,以確保不重復計算。

2.在扣除非核心商譽時,之所以乘以80%的持有比例,是因為非核心商譽是與少數(shù)股權相關的商譽。在合并中,如果購買方持有被購買方的股權比例低于100%,那么只有購買方支付的對價部分形成了商譽,而少數(shù)股東權益對應的商譽(非核心商譽)并不完全屬于購買方,因此需要按照購買方的持股比例來計算。在本案例中,如果購買方持有被購買方80%的股權,那么非核心商譽(即少數(shù)股權對應的商譽)也應按照80%的比例計算。 
祝您學習愉快!
07/22 16:07
wangxiaodong
07/23 09:46
老師,第一問我明白了,就是在計算商譽時,計算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時,即使沒有減去遞延所得稅負債,但計算商譽確實會受到遞延所得稅負債因素的影響,那么就要從商譽中減去由遞延所得稅負債影響的商譽。除非沒有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否則就要減去 2、第二問我還是沒想明白,您能說的再詳細點嗎?
歐陽老師
07/23 09:46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對于第2問,您可以這樣理解:“購買日被購買方少數(shù)股東權益的公允價值”這個里面是沒有含少數(shù)股東享有的商譽所對應的金額的,所以后面減去的3200也需要剔除少數(shù)股東對應的部分,所以需要在3200的基礎上乘以20%。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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