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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8月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市區(qū)一宗土地用于開發(fā)F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21000萬元,稅額630萬元,當年10月份開工建設(shè),并于2022年12月份竣工,可售建筑面積35000㎡。 為什么答案是取得土地使用權(quán)支付的金額=(21000÷1.09+630)×90%=17906.45(萬元),土地出讓金21000萬元認定是含稅收入,為什么加上630

開心甜橙| 提問時間:12/1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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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金融碩士,會計師,稅務(w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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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xué)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fù)如下:

不是的。支付的土地出讓金21000萬元雖然是不含稅的,但在計算可扣除的土地價款時,需要將土地出讓金視為含稅金額處理。

祝您學(xué)習(xí)愉快!
12/1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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