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就是2021年1月繳納2020年12月城建稅和所得稅,在2021年1月怎么做分錄,2020年12月沒有計提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1 09/3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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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附加稅企業(yè)所得稅 補計提的
2021 09/30 13:52
84785034
2021 09/30 13:56
這樣做了,報表的資產(chǎn)負債表未分配利潤期末與期初的差額就不等利潤表的凈利潤,差額就是所得稅和附加稅的金額
郭老師
2021 09/30 13:58
你好,你要想一致的話修改你期初未分配利潤。
84785034
2021 09/30 14:02
匯算已經(jīng)做了,沒有其他的方法做到一致嘛?所得稅金額在20000,附加稅2000
郭老師
2021 09/30 14:02
可以的,修改期初未分配利潤就可以,你更正申報不就行了。
84785034
2021 09/30 14:02
附加稅能否計入2021年1月的營業(yè)稅金,還是通過借利潤分配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84785034
2021 09/30 14:06
不更正申報了...
郭老師
2021 09/30 14:06
可以做稅金及附加里面,但是匯算清繳的時候你要抵扣二零年的所得稅,不要抵扣二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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