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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某居民個人于2020年取得如下所得 (1)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10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為1500元,從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沒有減免收入及減免稅額等情況 (2)4月份取得勞務報酬所得5000元 (3)6月份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 (4)申報2020年度大病醫(yī)療支出20000元 計算應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額及匯算清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84784995| 提問時間:2022 01/05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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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工資薪金應預扣預繳個稅(10000-5000-1500-1000)*0.03=75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個稅5000*0.8*0.2=800 稿酬所得應預扣預繳個稅20000*0.8*0.7*0.2=2240 匯算清繳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0000*12+5000*0.8+20000*0.8*0.7-60000-1500*12-1000*12-5000)*0.1-2520=1500
2022 01/05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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