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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出納移交要注意哪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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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交接前。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 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移交人員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 接替人員逐項“核對點收”。
2.交接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nèi)容逐項交接, 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有關(guān)”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
3.交接后。(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 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2)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 交接雙方各執(zhí)一份, 存檔一份。
(3)接管人員應繼續(xù)使用移交前的賬簿, 不得擅自另立賬簿, 以保證會計記錄的連續(xù)性。
3.“移交人員”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 真實性負責。
2022 02/1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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