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想咨詢一下,我司是進出口代理公司,客戶是個人,幫客戶代理進口一架鋼琴,進口關稅增值稅繳款書上交款單位是我司的名字,稅款是客戶打過來的,是我司名頭交的稅,算是代收代繳嗎?那分錄應該怎么做呢? 借:應交稅費-應交進口關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進口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這樣對嗎?

84785010| 提問時間:2022 07/0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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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進口繳款通知書不是雙抬頭的嗎
2022 07/08 14:01
84785010
2022 07/08 14:03
在工作,我這個交款單位寫的只有我司的名字
樸老師
2022 07/08 14:04
那你們計入庫存商品 然后賣給客戶 給客戶開發(fā)票
84785010
2022 07/08 14:18
客戶是 個人 沒有開發(fā)票 只有代理合同 能行嗎
樸老師
2022 07/08 14:23
同學你好 這個不能稅前扣除
84785010
2022 07/08 18:23
老師在嗎
樸老師
2022 07/08 18:34
在的,是還有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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