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經(jīng)濟法 老師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甲股東的房產(chǎn)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企業(yè)負債后,甲股東無力清償然后設立時候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我好像聽課時候,老師特別強調是,股東沒有繳足出資,然后一樣的情況,對外不足的部分設立時候的股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這里到底應該是補充賠償還是連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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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連帶責任。公司法第三十條?【出資不足的補充】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fā)現(xiàn)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chǎn)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022 11/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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