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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北京市某高校教授張艷 2019 年取得工資收入120 000 元.到其他單位講學(xué),取得酬金 80 000元,出版一本專著取得稿酬 3 0000元,將自己獲得的專利權(quán)許可甲公司使用,取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收入 20 000元,準予扣除的“三險一金”合計23 200元,有1個子女正在上大學(xué),相關(guān)支出可定額扣除 12 000元.支付商商業(yè)健康保險2400元,通過民政局向貧困地區(qū)捐款5000 元。請問怎么計算張艷教授個人應(yīng)納所得稅,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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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應(yīng)納稅所得額=(120000+80000*(1-20%)+30000*(1-20%)*(1-30%)+20000*(1-20%)-5000*12-23200-12000-2400)=119200
捐贈限額=119200*30%=35760
個稅金額=(119200-5000)*10%-2520=8900
2022 12/1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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