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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27 15:04
Lucky小南老師
2022 12/27 15:17
1、召開股東會議的時間有效,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于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東,4月3日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通知各股東符合規(guī)定。
公司分立的事項有效,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10000萬股通過,正好為三分之二。
發(fā)行債權事項有效,公司發(fā)行債權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shù)通過。
2、董事會的召集合法,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shù)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7人以達到過半數(shù)要求。
決議無效,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jīng)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通過。
Lucky小南老師
2022 12/27 15:18
同學您好,您對答疑滿意的話麻煩給個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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