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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小汽車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年5月對外銷售^型號的小汽車時共有三種價格:以100000元的單價銷售600輛以105000元的單價銷售300兩以110000元的單價銷售100輛兩。 甲公司當(dāng)月以150輛A型號的小汽車向乙公司抵償債務(wù),雙方按當(dāng)月的加權(quán)平均銷售價格確定抵償債務(wù)金額。 該批小汽車消費稅率為 12% 請對其進(jìn)行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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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汽車抵償債務(wù),消費稅應(yīng)該按照同類最高價格計算,而不是雙方約定的加權(quán)平均。
消費稅=150*110000*0.12=198000
可以先按照平均價格,銷售小汽車給乙公司,然后貨款再轉(zhuǎn)投資,可以節(jié)省消費稅。直接投資也是按照最高價格,所以不行。
貨款投資繳納消費稅是150*(100000*600+105000*300+100*110000)/(600+300+100)*12%=1845000
少繳納消費稅1980000-1845000=135000
2023 10/1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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