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支付乙公司50萬元的貨款,于2019年2月1日向乙公司簽發(fā)并經(jīng)A銀行承兌過的一張銀行承兌匯票,匯票到期日為2019年3月10日,乙公司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并記載“不得轉讓”字樣。丙公司再次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丁公司用此匯票向戊公司購買一批家具,背書時注明了“貨到后,才能行使票據(jù)權利”,將匯票背書轉讓給成公司。戊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內提示付款遭到拒絕。根據(jù)上述材料,請回答: (1) 該銀行承兌匯票的基本當事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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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這里是丙公司的呢
01/03 09:46
84785032
01/03 09:48
(2)該匯票的票據(jù)權利人是誰?票據(jù)義務人是誰?
(3)丁公司的背書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4)戊公司的付款請求權得不到實現(xiàn)時,可以向哪些當事人行使追索權?并說明理由。(5)假如甲公司在簽發(fā)匯票時,未記載匯票的到期日,是否為無效票據(jù)?并說明理由。
小小霞老師
01/03 09:53
稍等我晚點算清楚發(fā)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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