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5年注冊的公司一直未實繳注冊資本,新的制度中說的是5年內實繳資金,是不是意味這到了實繳期限,需要在7月份進行實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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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設置三年過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公司出資期限超過公司法規(guī)定期限的,應當在過渡期內進行調整。
3、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資期限不足五年的(意思是認繳的出資期限在2032.6.30前),無需調整出資期限;剩余出資期限超過五年的,應當在過渡期內將剩余出資期限調整至五年內(意思是把認繳期調整截止到2032.6.30)。調整后股東的出資期限應當記載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上向社會公示。
2024 03/2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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