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是商場,品牌在我們商場賣商品我們是扣點制的,如品牌賣1000元的衣服我們扣20個點,我們就賺200元,給品牌返回800元(沒考慮增值稅)。如果一檔活動我們給品牌讓利,與品牌洽談扣17%,也就是說品牌賣1000元,我們扣170元,給品牌返830元。但是如果我們跟品牌談的是讓3個點扣17%,但實際讓了5個點扣15%,也就是1000元扣品牌150元返給品牌850元。這樣就和之前的定的830元比起來品牌多了20元。那這個20元品牌是直接屬于收入還是這20元會做營業(yè)外收入呢?是不是應該就是直接做收入,不能做營業(yè)外收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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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記錄主營業(yè)務收入或者是其他業(yè)務收入不屬于營業(yè)外
07/23 20:37
m93379088
07/23 20:56
如果原本按照預計的扣17個點計成主營業(yè)務收入830的話,那就按照實際的主營業(yè)務收入把830元改成850元就可以了唄?
耿老師
07/23 21:15
你好,是的,這是實際業(yè)務
m93379088
07/23 21:58
老師,麻煩您看一下這個唄?
耿老師
07/23 22:11
你好!信譽是企業(yè)經(jīng)營的命脈,后期你們發(fā)現(xiàn)了有合同或協(xié)議他們還是需要退的
m93379088
07/24 19:13
老師,麻煩幫我回答一下這兩個問題唄?謝謝
耿老師
07/24 19:16
你好,第一個的確是誠信經(jīng)營有關,第二個的話上市公司不按合同執(zhí)行,如果被披露會對股價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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