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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暫估成本,匯算清繳后取得發(fā)票,但是匯算清繳時已經調增了暫估的成本,企業(yè)所得稅也多交了,怎么做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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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 **分析情況**
- 匯算清繳時對暫估成本進行了調增,多繳納了企業(yè)所得稅。之后取得發(fā)票,這部分成本可以在取得發(fā)票的年度進行追溯調整,但不影響以前年度已經調整的所得稅申報。
2. **賬務處理步驟**
- **沖減以前年度多繳納所得稅對應的所得稅費用**:
- 計算多繳納的所得稅金額,假設暫估成本調增導致多繳納所得稅金額為\(X\)元。
- 借:應交稅費 - 應交所得稅\(X\)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X\)
- **調整暫估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差異(如果有)**:
- 假設暫估成本為\(A\)元,取得發(fā)票的實際成本為\(B\)元,若\(A = B\),則不需要此步驟。若\(A\neq B\),當\(A>B\)時(暫估多了):
- 借:應付賬款 - 暫估\((A - B)\)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A - B)\)
- 當\(A<B\)時(暫估少了):
-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B - A)\)
貸:應付賬款 - 暫估\((B - A)\)
- **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上述分錄借貸方相抵后的余額)
貸: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3. **報表調整**
- 調整資產負債表的“應交稅費”、“未分配利潤”項目年初數;利潤表不需要調整,因為這是對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影響本年度利潤表的金額。
4. **稅務處理注意事項**
- 在稅務申報方面,雖然賬務上進行了追溯調整,但企業(yè)所得稅一般不需要重新申報匯算清繳。不過,企業(yè)需要將此情況在當年的稅務記錄中詳細說明,以備稅務機關檢查。同時,該發(fā)票可以作為取得當年的合法有效憑證用于其他稅務事項,如成本抵扣等符合規(guī)定的用途。
12/1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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