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比如顧客買了兩件商品,一件600、一件400,一共1000元,商家(上市公司)一共便宜了100元。商家記收入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把這便宜的100元按照比例分到兩件商品上,一件540元、一件360元,是這樣嗎?還是說隨便在一件商品上便宜100也可以,就是一件500元、一件400元;或者一件600元、一件300元?怎么記賬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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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從準確反映商品真實售價和符合配比原則角度,按比例分攤 100 元折扣更合理,即分別計收入 540 元和 360 元,記賬為:借 “應收賬款 / 銀行存款 900”,貸 “主營業(yè)務收入 - 商品一 540、主營業(yè)務收入 - 商品二 360”。若有合理商業(yè)理由,也可將折扣全計在一件商品上,如計為 600 元和 300 元,記賬時相應調整科目金額,不過這種方式可能扭曲商品實際售價,上市公司通常按比例分攤,特殊情況要在報表附注說明。
2024 12/18 11:27
m93379088
2024 12/18 11:30
老師,像是記600和300,是有什么特殊情況呢?
樸老師
2024 12/18 11:32
按實際的金額做收入就可以了
m93379088
2024 12/18 11:36
老師,您指的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記如600、300(在一個上面減100),這種一般是什么特殊情況?
樸老師
2024 12/18 11:38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話一般是按比例分攤
所以要附注說明
m93379088
2024 12/18 14:01
老師,如果不是按照比例分攤的話,您指的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記如600、300(在一個上面減100),這種一般是什么樣的特殊情況?
樸老師
2024 12/18 14:03
商家可能將兩件商品視為一個組合銷售,但主要以 600 元的商品作為核心產(chǎn)品,400 元的商品作為輔助產(chǎn)品來吸引顧客。例如,600 元的商品是一款高端電子產(chǎn)品,400 元的商品是與之配套的周邊產(chǎn)品,商家為了提高核心產(chǎn)品的銷量,將全部折扣放在周邊產(chǎn)品上,使整個組合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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