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廣東2016年經濟師考后復核核收表通知

來源: 廣東人事考試網 編輯: 2017/01/10 10:25:17 字體:

摘要:廣東2016年經濟師考后復核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于2017年1月16日至2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各市考生的考后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關于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

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

2016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將有關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經濟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于2017年1月16日至20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具體安排如下:

審核時間 安排審核的省直考生(檔案號)
1月16日 0012016449905000018至0012016449905004559
1月17日 0012016449905004572至0012016449909000850
1月18日 0012016449909000860至0012016449909002881
1月19日 0012016449909002909至0012016449909005577
1月20日 0012016449909005595至0012016449933007418

各市考生的考后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材料受理的具體聯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網站公布為準,見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線人員名單(附件2),請自行下載核查。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及其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執(zhí)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條件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有關規(guī)定,凡符合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3)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審核資格條件,按期完成考后復核工作,并于2017年2月6日前將此項考試的審核工作情況報告及合格人員統計表、不合格人員統計報表、逾期未交表人員統計表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局。

附件:1.考試管理機構聯系方式

2.2016年經濟專業(yè)考后復核人員名單(省直)

3.考生報考承諾書

4.工作簡歷表

5.代辦委托書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7年1月9日

相關推薦:

2016年經濟師考后審核地區(qū)信息匯總

2016年經濟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及入口匯總

2016年經濟師考試成績高分榜

2016年經濟師考試曬成績·贏金幣

2016年經濟師考試網上調查問卷

2017年經濟師考試輔導火爆熱招

免費視頻:2016年經濟師考試情況說明及2017年備考指導

班次推薦:

 【特色無憂聯報】1600元/2科  【實驗無憂聯報】3160元/2科
 【精品無憂聯報】2360元/2科  【定制無憂聯報】4160元/2科

說明:凡報考網校經濟師特色無憂、精品無憂、實驗無憂、定制無憂班兩科聯報的學員,當期單科考試未通過,下期免費學兩科。

【強烈推薦】關注我們的微信更快獲取經濟師考試資訊及備考資料等信息,經濟師官網公眾微信號:jingjishichinaacc,歡迎添加!

經濟師微信掃一掃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