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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預習:總供給與總需求(4.26)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4/26 16:14:20 字體:

【預習知識點】總供給與總需求

(一)總供給

1.總供給

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價格水平上,國民經濟各個部門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總量。

1)價值形態(tài):價值量總和;

2)物質形態(tài):物質總量。

2.決定因素:勞動力、生產性資本存量、技術

3.宏觀生產函數(shù)(總量生產函數(shù))

假定一個經濟社會在既定的技術水平下使用總量意義下的勞動和資本兩種要素進行生產,則宏觀生產函數(shù)可表示為:

y=f(N,K)。

其中:y為總產出,N為整個社會的就業(yè)水平或就業(yè)量,K為整個社會的資本存量。

在技術水平一定的條件下,經濟社會的產出取決于整個社會的就業(yè)量和資本存量;若資本存量K為外生變量(固定值),則經濟社會的產出y取決于就業(yè)量N

(二)總需求

社會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價格水平下,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總量,表現(xiàn)為社會總購買力,包括:

1.國內居民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2.企業(yè)購買資本品的需求;

3.政府采購產品與服務的需求;

4.外國購買本國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即:總需求Y=C(消費需求)+I(投資需求)+G(政府需求)+NX(國外需求——出口)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galtzs.cn),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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