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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范圍和種類
代理的適用范圍
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遺囑、婚姻登記、收養(yǎng)子女等。本人未親自實施的,應當認定行為無效。
代理的種類
1.代理可分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如被代理人是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指定代理。
2.委托書授權(quán)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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