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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敵人,就是沒有堅持的信念。如果你覺得沒有成功,那說明你的堅持還不夠。正保會計網校為您提供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知識點的學習,通過學習知識點,能夠鞏固所學知識,考試時會更得心應手。
企業(yè)所得稅的征稅范圍
(一)應稅所得范圍
稅法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應稅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所得來源地標準的確定
所得 | 來源 | |
1.銷售貨物 | 交易活動發(fā)生地 | |
2.提供勞務 | 勞務發(fā)生地 | |
3.轉讓財產 | 不動產轉讓所得 | “不動產”所在地 |
動產轉讓所得 | “轉讓”動產的企業(yè)或機構、場所所在地 | |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 | |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 | “分配”所得的企業(yè)所在地 | |
5.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 | “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 |
想要放棄的時候記得跟自己說“只要再堅持一下,再堅持一下,勝利就是屬于你的”!既然選擇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就要朝著它勇敢向前,通過《經濟法》知識點的學習,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扎實一點點,備考也就會更容易一點點??靵砀嬀W校一起學習吧!加入正保會計網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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