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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保險受益人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5/28 14:44:49 字體:

網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在你每天的勤奮練習下,相信九月的你一定可以交上滿意的答卷??靵韺W習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吧!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保險受益人

(1)受益人的指定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的,人民法院應認定指定行為無效。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2)受益人存在爭議的處理

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約定的受益人存在爭議,除投保人、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之外另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①受益人約定為"法定”或者“法定繼承人”的,以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②受益人僅約定為身份關系,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主體的,根據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與被保險人的身份關系確定受益人;

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主體的,根據保險合同成立時與被保險人的身份關系確定受益人;

③受益人的約定包括姓名和身份關系,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身份關系發(fā)生變化的,認定為未指定受益人。

【注意】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3)受益人的順序及份額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要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數人為受益人。

受益人為數人的,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4)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指定數人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前死亡、放棄受益權或者依法喪失受益權的,該受益人應得的受益份額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處理;保險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該受益人應得的受益份額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①未約定受益順序及受益份額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②未約定受益順序但約定受益份額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應比例享有。

③約定受益順序但未約定受益份額的,由同順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順序沒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順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

④約定受益順序及受益份額的,由同順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應比例享有;同一順序沒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順序的受益人按照相應比例享有。

(5)受益人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保險人。未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主張變更對其不發(fā)生效力,人民法院支持。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人民法院認定變更行為無效。

(6)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的處理

被保險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①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③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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