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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第一章總論中關于“企業(yè)的組織形式”知識點的內容。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目前階段為預習階段,在2016年新教材還未發(fā)布前,大家可以跟著正保會計網校的預習班課程及上一年基礎班課程提前學習。
2016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財務管理》預習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jié) 企業(yè)與企業(yè)財務管理
一、知識點預習——企業(yè)的組織形式
1.個人獨資企業(yè)
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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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全部債務由投資者個人承擔的經營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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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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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立容易、經營管理靈活自由、不需要交納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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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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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業(yè)主對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當企業(yè)的損失超過業(yè)主最初對企業(yè)的投資時,需要用業(yè)主個人的其他財產償債;(2)難以從外部獲得大量資金用于經營;(3)所有權的轉移比較困難;(4)企業(yè)的生命有限,將隨著業(yè)主的死亡而自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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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業(yè)
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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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yè)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合伙經營的企業(yè),通常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xié)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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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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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除業(yè)主不止一人外,合伙企業(yè)的優(yōu)點和缺點與個人獨資企業(yè)類似。
②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每個合伙人對企業(yè)債務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一個合伙人沒有能力償還其應分擔的債務,其他合伙人須承擔連帶責任,即有責任替其償還債務。 ③合伙人轉讓其所有權時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時甚至還需要修改合伙協(xié)議。 |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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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合伙企業(yè)與個人獨資企業(yè)存在著共同缺陷,所以一些企業(yè)盡管在剛成立時都以獨資或合伙的形式出現(xiàn),但是在發(fā)展到某一階段后都將轉換成公司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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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制企業(yè)
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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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由投資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資組建,有獨立法人財產,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企業(yè)。出資者按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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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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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易轉讓所有權。(2)有限債務責任。(3)公司制企業(yè)可以無限存續(xù),一個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經營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繼續(xù)存在。(4)公司制企業(yè)融資渠道較多,更容易籌集所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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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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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組建公司的成本高。(2)存在代理問題。(3)雙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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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財務管理通常把公司理財作為討論的重點。除非特別指明,本教材討論的財務管理均指公司財務管理。
二、練習
多項選擇題
在以下企業(yè)組織形式中,會導致雙重課稅的有(?。?/p>
A.個人獨資企業(yè)
B.合伙企業(yè)
C.有限責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導致雙重課稅的企業(yè)類型是公司制企業(yè),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本題的正確答案是選項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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