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小知識:試用買賣相關內容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4/07/11 14:11:06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師備戰(zhàn)正當時,為幫助考生進行有效練習迅速掌握知識,正保會計網校已開通2014中級會計職稱無紙化考試模擬系統(tǒng)“按章練習”模塊立即體驗>>。另外,網校學員在論壇和全國學員進行互動,大家一起鼓勵、一起進步!以下是網校學員為大家分享的知識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試用買賣

(1)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已經支付一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買受人同意購買,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在試用期內,買受人對標的物實施了出賣、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非試用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買受人同意購買。

(3)買賣合同存在下列約定內容之一的,不屬于試用買賣。買受人主張屬于試用買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①約定標的物經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②約定第三人經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③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調換標的物;

④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間內可以退還標的物。

(4)試用買賣的當事人沒有約定使用費或者約定不明確,出賣人不得主張買受人支付使用費的。

推薦欄目: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