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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合同條件和期限(1.28)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1/28 10:25:12 字體:

以下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xué)員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

  【條件VS期限】條件不一定成就,期限一定會到來。

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附失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xí)r生效
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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