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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增值稅納稅人總結和區(qū)別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8/12 16:14:00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增值稅納稅人劃分總結:

一般納稅人(必須認定)(1)會計核算健全;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以上的生產性企業(yè)
(2)會計核算健全;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以上的商業(yè)性企業(yè)
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同時符合兩個標準的企業(yè)
其他個人(不論年應稅銷售額是否超過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
一般納稅人(可以申請)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即使年銷售額沒有達標,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認定
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符合認定條件的,沒有選擇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yè)性單位、不經常發(fā)生應稅行為的企業(yè)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在管理上的區(qū)別:

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


管理方法
(1)銷售或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購進貨物和應稅勞務實行稅款抵扣制度
(3)計稅方法是購進扣稅法,即當期銷項稅額扣減當期進項稅額
(1)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納稅人自己只能開具普通發(fā)票
(2)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計算方法實行簡易辦法,即銷售額乘以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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