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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高頻考點:調控主體與規(guī)制主體的職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8/26 14:02:06 字體:

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進入倒計時階段了,為了讓學員對考試情形有更好地認識,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精心整理了網校論壇學員分享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科目的高頻考點,網校祝大家夢想成真!

【考情分析】

考頻:★

2011年判斷

調控主體與規(guī)制主體的職權

調控主體與規(guī)制主體的職權(調制權)

①宏觀調控權

宏觀調控權可以分為宏觀調控立法權和宏觀調控執(zhí)法權。

②市場規(guī)制權

市場規(guī)制權可以分為市場規(guī)制立法權和市場規(guī)制執(zhí)法權。

③調制立法權(2011年判斷題)

不僅全國人大享有立法權,而且國務院依法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規(guī),甚至國務院的某些職能部門都可能在事實上進行相關的立法。

【判斷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是行使市場規(guī)制立法權的行為。( )(2011年)

【答案】√

【解析】市場規(guī)制權,主要包括對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消費者權利行為的規(guī)制權。在本題中,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就是對壟斷行為進行立法規(guī)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小豬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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