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國合同中,合同成立的地點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確定:
1. 合同中的約定:雙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成立的地點。這種約定通常以合同簽署地或者特定的地點作為合同成立地點。
2. 通信方式的地點:如果雙方通過書面或電子方式進行合同的訂立,合同成立的地點可以是發(fā)送或接收通信的地點。例如,如果合同是通過郵寄方式發(fā)送的,那么合同成立的地點可以是郵寄的地點。
3. 履行地點:合同的履行地點也可以作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履行地點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地點。例如,如果合同是銷售商品,那么合同成立的地點可以是商品的交付地點。
4. 習慣地點: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合同成立的地點,可以根據(jù)國際貿易的習慣來確定合同成立的地點。通常情況下,合同成立的地點可以是賣方或買方所在國家的習慣地點。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成立的地點對于合同的法律適用、爭議解決等方面可能產生影響。因此,在跨國合同中,雙方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成立的地點,以避免可能的爭議。同時,還應當考慮相關國際法律和國際商事慣例的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