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變動會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是基于以下原因:
1. 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是指那些在初始確認后以公允價值計量,并且其變動將直接影響公司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這些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可能是由于市場利率、股票價格或匯率的波動等因素引起的。
2. 為了提高財務報告的透明度和準確性,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變動需要及時反映在財務報表中。然而,將這些變動直接計入損益表可能導致財務報表的波動性增加,影響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對公司的理解和評估。
3.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國際會計準則要求將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其他綜合收益是財務報表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用于記錄與損益表無直接關聯(lián)的項目。這樣做的目的是將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與公司的經營業(yè)績區(qū)分開來,使財務報表更加準確地反映公司的整體財務狀況和經營績效。
總之,將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是為了提高財務報告的透明度和準確性,并將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與公司的經營業(yè)績區(qū)分開來。這樣做有助于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更好地理解和評估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