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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遼寧鞍山市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證書開始發(fā)放,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需要攜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鞍山考區(q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等材料,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6月15日到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共服務大廳7號窗口辦理。
關于2017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證書(鞍山考區(qū))發(fā)放的通知
2017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證書(鞍山考區(qū))開始發(fā)放,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辦理證書所需材料
(一)、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2001年后取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在驗證有效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考生需攜帶填寫完整的《鞍山考區(q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并粘貼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背景無顏色要求)。
(五)、他人(單位)代領: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出具取證委托書。
二、注意事項
1、2001年及以前取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學籍檔案原件(畢業(yè)生登記表和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
2、中專學歷,需提供學籍檔案原件(畢業(yè)生登記表和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
3、《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最后一欄“單位或主管部門意見”中加蓋報名時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工作有變動的,可加蓋現(xiàn)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章,暫無工作單位的,在此欄填寫本人現(xiàn)無工作單位。
4、此表機打手寫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處可取證時現(xiàn)場填寫。
請考生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6月15日,到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公共服務大廳7號窗口辦理(節(jié)假日不辦公)。聯(lián)系電話:0412-5541439、5526858
附件:1、《鞍山考區(q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中級會計職稱證書領取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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