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民事權利(05.24)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21/05/24 09:32:23 字體:

滴水穿石,不是因其力量,而是因其堅韌不拔鍥而不舍。中級會計職稱備考也是一樣的,備考時間緊迫,大家要堅持不懈的努力,中級會計職稱證書在向你招手!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準備好了《經濟法》每日一練,趕快來測試吧!

單選題

2019年5月1日,乙因資金周轉困難和甲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2019年10月31日歸還借款。如果乙在2019年11月1日仍沒有歸還借款。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關于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甲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

A、2020年5月1日之前 

B、2021年11月1日之前 

C、2022年10月31日之前 

D、2022年11月1日之前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點擊進入“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中級會計實務》(05.24)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財務管理》(05.24)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家點評,每周根據大家的測試結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