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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練習題: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9/24 15:50:33 字體:

沒有特別幸運,那么請先特別努力!網校為大家準備了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每天多學一點點,考試更從容!

單選題

根據(jù)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一定期限通知其他合伙人。該期限是(?。?。

A、10日 

B、15日 

C、7日 

D、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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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合伙協(xié)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經濟法如何學?

學習經濟法時,我們需要構建知識框架,形成完善的知識體系,思維導圖就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手段。利用思維導圖,將各個知識點建立起框架,幫助我們進行記憶。思維導圖可以幫我們更好地梳理經濟法中繁雜的考點,進行歸納總結,理清學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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