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單選:債權申報期限(05.21)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5/05/21 17:22:12 字體:

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單選:債權申報期限(05.21)

  單項選擇題

  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nèi),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

  A.在破產(chǎn)程序終結前不再申報

  B.可以在破產(chǎn)財產(chǎn)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實行補充分配

  C.可以在破產(chǎn)財產(chǎn)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

  D.視為自動放棄債權,不得再通過破產(chǎn)程序受償

  以上內(nèi)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員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相關推薦: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計劃表
  免費老師講座:2015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教材變動解析匯總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對比情況匯總(含word版免費下載)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