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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試題:合伙企業(yè)(07.05)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7/05 16:37:47 字體:

中級會計師試題·多選題

下列有關普通合伙企業(yè)及其合伙人債務清償?shù)谋硎鲋?,符合《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的有( )。

A、合伙企業(yè)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B、合伙企業(yè)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盏?,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合伙人發(fā)生與合伙企業(yè)無關的債務,債權人可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權利

D、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校從論壇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時間,努力奮斗吧!祝您夢想成真!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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