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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練習(xí)題:承諾的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19/06/17 16:21:33 字體:

最可怕的敵人,就是沒有堅持的信念。如果你覺得沒有成功,那說明你的堅持還不夠。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您提供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練習(xí)題在線測試,通過做題,能夠鞏固所學(xué)知識并靈活運用,考試時會更得心應(yīng)手。

【單選題】甲向乙發(fā)出要約,乙于5月10日收到要約,于6月15日發(fā)出承諾,當(dāng)時已超過了承諾期限,該承諾于6月20日到達甲處。甲隨即通知乙該承諾有效,通知于6月26日到達乙處,則合同成立時間是( )。

A、6月20日

B、6月15日

C、6月26日

D、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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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fā)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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