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19/12/20 15:10:16 字體:

今天的成功是因為昨天的積累,明天的成功則依賴于今天的努力。成功需要一個過程,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階段練習題,今天的學習就從多做對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開始吧!

【單選題】楊某與遠親宋某簽訂一份協(xié)議,約定由楊某實際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而以宋某為名義股東。合同不存在法律規(guī)定的無效情形。后來宋某見投資權益有利可圖,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合同無效,下列說法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無效

B.若楊某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主張權利,法院應予支持

C.若宋某以其為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股東為由主張權利,法院應予支持

D.楊某可以不經其他股東表決,請求公司變更股東并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據(jù)《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fā)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中合同無效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fā)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本題中A、C、D選項都是錯誤的。

因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教材和大綱暫未公布,以上《經濟法》練習題來源于2019年內容,大家可以先利用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檢查知識掌握情況。

相關推薦: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試題及答案

沒有教材也能學習!網(wǎng)校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學員都這么學!

我猜你想要一份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入門教程 給你!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