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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個人獨資企業(yè)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3/02 17:01:43 字體:

想要在2020年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當中順利通過,一定離不開學習、復習和練習。網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每天多學一點點,考試更從容!

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甲聘用乙管理企業(yè)事務,同時對乙的職權予以限制,凡乙對外簽訂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合同,須經甲同意。某日,乙未經甲同意與善意第三人丙簽訂了一份標的額為2萬元的買賣合同。下列關于該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該合同有效,但如果給甲造成損害,由乙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B.該合同無效,如果給甲造成損害,由乙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C.該合同為可撤銷合同,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D.該合同無效,經甲追認后有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根據規(guī)定,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投資人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之間有關權利義務的限制只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有效,對第三人并無約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超出投資人的限制與善意第三人的有關業(yè)務交往應當有效。本題中BCD選項均以否定合同為前提,違背了上述規(guī)定,故本題只有選項A正確。

因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教材和大綱暫未公布,以上《經濟法》練習題來源于2019年內容,大家可以先利用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檢查知識掌握情況。

2020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教材變動預測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五)》,該規(guī)定對于股東權益保護、關聯(lián)交易等進行了規(guī)定,此處變動預計會在2020年教材中予以體現(xiàn)。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一系列通知中,對于證券公司承銷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行為進行了規(guī)范,預計本章關于科創(chuàng)板的首發(fā)內容有進一步補充??忌谇捌趯W習的時候可以先戰(zhàn)略性跳過,實質對我們整體教材的影響是不大的,可以提前開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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