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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普通合伙人的債務清償與合伙企業(yè)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20/11/12 18:44:13 字體:

行動力,是對平庸生活最好的回擊。想做一件事,就請馬上開始!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學習從今天的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開始!

甲普通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趙某欠個體工商戶王某10萬元債務,王某欠甲合伙企業(yè)5萬元債務已到期。趙某的債務到期后一直未清償。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的是( )。

A.代位行使趙某在甲合伙企業(yè)中的權利

B.自行接管趙某在甲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

C.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趙某在甲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D.主張以其債權抵銷其對甲合伙企業(yè)的債務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合伙人發(fā)生與合伙企業(yè)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權利。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yè)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yè)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經濟法科目特點

考試時長:120分鐘

考試時間:18:00-20:00 

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考試特點:經濟法知識點多、雜、細、枯燥,說是簡單,但是真的記憶起來還是比較難的。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分為兩大部分,經濟法和稅法兩部分,經濟法部分理解容易、考查直接,只是對考生的記憶力提出了挑戰(zhàn);稅法部分考查計算較多,需要考生生活學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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