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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小測試:擔保的法定期間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4/08/12 11:07:19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師備戰(zhàn)正當時,為幫助考生進行有效練習迅速掌握知識,正保會計網(wǎng)校已開通2014中級會計職稱無紙化考試模擬系統(tǒng)(立即體驗>>。另外,正保會計網(wǎng)校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練習題,幫助廣大考生一起學習一起進步。

  單選題

  甲為紅光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人,現(xiàn)紅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合并決議,并依法向債權人發(fā)出了通知、進行了公告。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甲在法定期間內(nèi)有權要求紅光有限責任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該法定期間為(     )。

  A.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 15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nèi)

  B.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nèi)

  C.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nèi)

  D.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90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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