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練習:不同種類違約責任相互關系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幫助廣大考生一起學習一起進步。
練習題
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不同種類違約責任相互關系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B.當事人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后,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同時適用違約金和定金條款
D.當事人執(zhí)行定金條款后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害的,仍可以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