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  ======================
  經歷了第一個階段(教材全面復習)的苦戰(zhàn),大家已經對注會教材涉及的內容有了大致的了解和一定程度的掌握,也就完成了我們這個階段的復習目標。根據(jù)網(wǎng)校輔導的整體思路,緊接著我們應該進入的是注會學習的第二階段:重點難點突破階段。在這個階段中要求把教材相關內容結合在一起學習,集中利用時間,實現(xiàn)自我學習突破。
  “備戰(zhàn)2008CPA考試系列專題”按注會學習三個階段(教材全面復習、重點難點突破、模擬試題沖刺)分為三大系列,每個系列按各科目設計了五個單科專題,全面為您解讀2008年注會備考。最后,我們預祝大家學習順利,夢想成真。
 
  完成時間 時間建議 學習方法
第一部分
第1-5章
15天
聽課:練習:教材
=60%:10%:30%

1.難度比較大的章節(jié),應先預習然后聽課,最后練習;非重點的章節(jié),可以先聽課,掌握重點內容,然后有針對性的做題。
2.有基礎的考生可直接聽習題班,零基礎的考生應該先聽基礎班或者強化班。
3.經濟法教材切忌搞“地毯式轟炸”,需適當?shù)淖鲆恍┯嗅槍π缘念}目,不嚴謹?shù)念}目千萬不能鉆牛角尖,對于一些偏、難、怪的題目奉勸考生連碰都不要碰。
4.應試指南中各章前面的“重點、難點講解及其典型例題”一定要認真看。

第二部分
第6-8章
12天
聽課:練習:教材
=40%:30%:30%
第三部分
第9-10章
8天
聽課:練習:教材
=50%:20%:30%

第四部分
第11-15章

10天
聽課:練習:教材
=50%:20%:30%
這個階段主要是對教材中的重點和難點內容進行突破,思路就是要針對教材中的相關重點和難點章節(jié)結合在一起學習,打破教材中自然章節(jié)缺乏內在聯(lián)系的限制,給自己一個更高的角度宏觀把握教材。具體要求就是要系統(tǒng)的聽課,適量的做題,題目要盡量選擇一些綜合性比較大的題目。
   重點內容提示 難點內容講解
第一部分
第1-5章
1.代理的適用范圍
2.訴訟時效期間及其中止、中斷
3.用益物權和抵押權的效力    詳細>>
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對于記名股票的股東,采用的是“通知”的方式,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一般會議在召開前20日內通知,臨時會議在召開前15日內通知。    詳細>>
第二部分
第6-8章
1.外國投資者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并購境內企業(yè)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之間的比例關系   詳細>>
對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是指債務人清償?shù)氖恰耙呀浀狡凇钡膫鶆眨欢嗣穹ㄔ菏芾砥飘a申請前“1年”所發(fā)生的債務清償行為可以由管理人撤銷是針對“未到期”債務的提前清償。詳細>>
第三部分
第9-10章
1.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qū)別
2.無效合同與可撤銷或可變更合同的區(qū)別
3.上市公司的擔保規(guī)定   詳細>>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主要區(qū)別在于:
(1)要約是當事人向他人發(fā)出的,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約邀請則是當事人希望對方當事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詳細>>
第四部分
第11-15章
1.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收入與支出
2.逃匯和套匯的法律責任   詳細>>

合同中的抗辯與票據(jù)抗辯的區(qū)別 主要體現(xiàn)在: (1)在一般民法領域中,發(fā)生債權轉讓時,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移轉于新的債權人,即債務人能對讓與人進行的一切抗辯,均可對抗受讓人     詳細>>
各章節(jié)之間的聯(lián)系是很重要的,綜合題一般都跨很多章節(jié),在這一階段一定要先仔細理清楚各章節(jié)的聯(lián)系,將相關知識點整理出來,再做一些跨章節(jié)的綜合題,題并不在多而在精,歷年的考試真題是最好的習題。前幾階段知識量的積累,要通過這一階段的整合產生質的提高。
網(wǎng)校優(yōu)秀學員:杜小林
榮獲網(wǎng)校二等獎學金
總成績264分(四門通過)
會計64分、經濟法65分、
稅法69分、財務成本管理66分
由于《經濟法》學習太累--不能理解記憶。一個偶然的機會從學友那知道了正保會計網(wǎng)校,一段《經濟法》試聽就讓我對網(wǎng)校產生了興趣,學習由恐怕到感興趣,形成了良性循環(huán)。詳細>>
考試心得走過2007年衷心感謝會計網(wǎng)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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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區(qū)別?
【解答】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資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識別清楚對起訴非常重要,否則將訴訟主體搞錯,將使訴訟在程序上敗訴。為正確識別請掌握以下幾點……  詳細>>
2.各類企業(yè)會議召開的通知時間? 詳細>>
3.如何理解《破產法》中涉及的撤銷權? 詳細>> >>
4.如何理解“收購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購要約應當約定,被收購公司股東承諾出售的股份數(shù)額超過預定收購的股份數(shù)額的,收購人按比例進行收購”? 詳細>>
5.如何理解“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詳細>>
6.請問如何理解“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順位,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yōu)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 詳細>>

1.張律師最近接到一個民事糾紛案件,馬女士在商場購物試衣時撿到一條顧客遺失的鉆石戒指,第二天,馬女士將該戒指直接轉讓給孫女士,碰巧孫女士的朋友郭女士是該戒指的失主,由于是定做的結婚戒指,郭女士一眼便認出,當即要求孫女士返還,孫女士不同意,雙方發(fā)生了糾紛。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張律師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郭女士有權向馬女士請求損害賠償
B.由于孫女士善意取得了該戒指,因此郭女士無權要求其返還
C.郭女士只能要求孫女士返還該戒指,不能要求馬女士賠償損失
D.郭女士要求返還戒指的時間期限為2年,自丟失的當天開始計算
【答案】A
【解析】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本題中,孫女士雖然是善意取得了該戒指,但并非……  詳細>>

【例題2】 【例題3】 【例題4】 【例題5】 【例題6】
學習這件事,不是缺乏時間,而是缺乏努力。只有比別人更早、更勤奮地努力,才能嘗到成功的滋味。沒有艱辛,便無所獲。2008年我們不要留下任何遺憾! 2008年我們笑得最開心!

請大家有空來看看,提點寶貴意見

誓言:請大家多多指導。為了監(jiān)督自己,每天來報道。

7月1日開始學習經濟法.(第三章)

誓言:改掉“叫得比誰都響,做得比誰都差”的壞毛病。

每天學經濟法,為了那幾分,努力!

誓言:正式推出每天一練,誠邀同學們加入,拿下經濟法!

選趙俊峰,考試很輕松.聽強化班,能考83

誓言:今天聽完趙老師的強化班了,很有信心,立貼為證!

有08年考經濟法的么?
我們一起努力

誓言:有08年考經濟法的么?留下你的名字,我們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