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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會《會計》預習: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的會計處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11/12 11:13:09 字體:

  2016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目前處于預習階段,學員可以根據(jù)網(wǎng)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以下是網(wǎng)校依據(jù)2015年注會教材,整理的注會各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

第二章 金融資產(chǎn)

  知識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的會計處理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的初始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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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②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lǐng)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利息調(diào)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后續(xù)計量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xiàn)金股利,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是債券投資的,應采用實際利率法計算利息,并計入當期損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或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利息調(diào)整(差額)

      貸: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應計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借(或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利息調(diào)整(差額)

      貸:投資收益(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2)資產(chǎn)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應當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xù)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quán)益(其他綜合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或相反的處理。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的處置

  出售(終止確認)時,售價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同時,將“其他綜合收益”轉(zhuǎn)出,計入當期損益。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等

      貸(借):投資收益(差額)

  借(或貸):其他綜合收益

      (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

      貸(或借):投資收益

  相關(guān)鏈接: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預習第二章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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