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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冊會計師《審計》知識點:設計詢證函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8/04 14:15:25 字體:

知識點:設計詢證函

1.考慮因素:

5項考慮因素:
(1)函證的方式
(2)以往審計或類似業(yè)務的經驗
(3)擬函證信息的性質
(4)選擇被詢證者的適當性
(5)被詢證者易于回函的信息類型

2.函證的兩種方式:

(1)積極式詢證函

 
說明
要求
明確要求被詢證者回函。[易考點]
內容
確認信息
可能未加以驗證
填列信息
回函率降低

 
說明
未回函原因分析
[簡答題考點]
被詢證者不存在;
未收到詢證函;
收到但未理會。

(2)消極式詢證函

 
說明
要求
要求被詢證者僅在不同意詢證函列示的信息時回函。[易考點]
局限
未收到消極式詢證函的回函提供的審計證據的可靠性低于積極式詢證函的回函

 
說明
未回函原因分析[簡答題考點]
被詢證者不存在;
僅第四種情形才起到驗證作用。
未收到詢證函;
收到但未理會;
同意函證所列信息。

 
說明
適用條件
(同時滿足)
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低水平
涉及大量余額較小的賬戶
預期不存在大量的錯誤
沒有理由相信被詢證者不認真對待函證

【考點提示】

a)最基本要求是準確區(qū)分積極式與消極式詢證函,這是單選題的最直觀考點;

b)理解未回函的情形是多種多樣的,在簡答題中周全的考慮和作答;

c)了解在實務中消極式函證運用較少,適用條件是比較苛刻的,可以命制多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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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冊會計師的備考工作正在進行,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正保會計網校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注會《審計》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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