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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表見代理與無權代理
一、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指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存在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情況,且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張代理的效力。
【注意】表見代理屬于廣義的無權代理的一種。
1.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1)代理人無代理權;
(2)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且無過失。即相對人不知道行為人所為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行為;
(3)客觀上有使相對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注意】在實踐中,通常表現(xiàn)為:合同簽訂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紹信或蓋有印章的空白合同書,使得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無權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權,且代理期限尚未結束,但實施代理行為時代理權已經(jīng)終止。
(4)相對人基于這個客觀情形而與無權代理人成立民事行為。
2.表見代理的效果
表見代理對于本人來說,產(chǎn)生與有權代理一樣的效果。即在相對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發(fā)生法律關系。被代理人應受無權代理人與相對人實施的民事行為的拘束。被代理人不得以無權代理為抗辯,主張代理行為無效。
表見代理對于相對人來說,既可以主張其為狹義無權代理,也可以主張其為表見代理。
如果主張狹義無權代理,則相對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從而使得整個代理行為歸于無效。因為表見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護善意相對人的利益。故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見代理而對相對人主張代理效果,但被代理人可以根據(jù)無權代理的規(guī)定,對無權代理行為進行追認。
二、無權代理
1.無權代理的情形一般包括:沒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超越代理權的代理行為;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
2.無權代理的后果
(1)本人的追認
無權代理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即直接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法律效力,產(chǎn)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2)相對人的保護
①催告。在被代理人追認前,相對人可以催告,請求被代理人對是否追認代理權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催告在性質(zhì)上屬于意思通知行為,不屬于形成權。
②撤銷權。善意相對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認權之前,有權撤銷其對無權代理人已經(jīng)作出的意思表示,此為撤銷權。撤銷權在性質(zhì)上也屬于形成權。善意相對人享有撤銷權,是相對人(第三人)與被代理人權利對等的表現(xiàn)。撤銷應當以通知方式作出,一旦撤銷則代理人與相對人所為的民事行為即不生效。
代理的后果及法律責任歸納:
代理的幾種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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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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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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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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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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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jīng)追認,對被代理人抑或相對人不發(fā)生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而只是產(chǎn)生損害賠償?shù)姆珊蠊?。?jīng)被代理人追認時,被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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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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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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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的比較:
類別
內(nèi)容 |
無權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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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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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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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均無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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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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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人沒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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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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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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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認:有效;拒絕: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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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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