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注會《審計》知識點:應對管理層對審計范圍施加的限制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6/01/15 14:14:53 字體:

  2016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以下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中學員依據(jù)2015年注會教材,分享的注會《審計》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知識點:應對管理層對審計范圍施加的限制

  1.如可能導致保留或無法表示意見,要求管理層消除限制。

  2.如管理層拒絕消除,應與治理層溝通,并確定能否實施替代程序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

  3.如無法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在“重大不廣泛”的情況下發(fā)表保留意見;在“重大且廣泛”情況下考慮解約。如解約被禁止或不可行,應發(fā)表無法表示意見。在該情況下,可能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

  4.無法解除審計業(yè)務約定的情況可能包括:

 ?。?)接受委托審計公共部門實體的財務報表;

 ?。?)接受委托審計涵蓋特定期間的財務報表,或者接受一定期間的委托,在完成財務報表審計前或在受托期間結束前,不允許解除審計業(yè)務約定。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