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2016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方便大家復習,正保會計網(wǎng)校的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注會《稅法》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知識點:委托加工業(yè)務應納消費稅處理的總結
受托方
|
委托方
|
|||
已代收
|
(1)代收稅額=組價×消費稅稅率
(2)代收稅額=組價×稅率+委托加工數(shù)量×定額稅率 |
收回后用于生產
|
應稅消費品
|
按照生產領用數(shù)量扣除已納稅款(符合可抵扣范圍的)
|
收回后用于銷售
|
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
|
不納稅
|
||
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
|
申報納稅并扣除已代收的消費稅
|
|||
未代收
|
罰款(50%-3倍)
|
補稅
|
已出售
|
按售價補稅
|
未出售的
|
按組價補稅
|
(1)受托方是個體經(jīng)營者,委托方須在收回應稅消費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如果受托方?jīng)]有按規(guī)定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方應補繳稅款,補稅的計稅依據(jù)為:
?、僖阎苯愉N售的:按銷售額計稅;
?、谏形翠N售或不能直接銷售的:按組價計稅(委托加工業(yè)務的組價)。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